| 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该市将为辖区内46万多人(含外来人口),统一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个人因台风、雷击、龙卷风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身损害,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保险理赔。此外,将为6万多户农村住房投保,房屋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每户最高赔偿金达5000元。保费均由政府出资,石狮财政一年将投入88.25万元。
石狮市政府方面称,实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群众因灾造成的损失。石狮市民政局张英勇局长说,石狮每年有3~5个台风,现已进入台风季节,根据此方案,将提高市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万一造成灾情,将为灾后居民的生活起到根本的保障作用。
【人身保险】
见义勇为而受损
最高理赔10万
据介绍,石狮市为全市465816人(包括外来人口),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共计保险费每年698724元,石狮市财政承担558979.2元,泉州市财政承担139744.8元。
除自然灾害暴风、暴雨、屋崩、洪水、龙卷风等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外,因见义勇为(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而遭受人身损害的,可得到最高赔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理赔金。
具体理赔办法为:死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失踪,期满30天,经有关部门确认,保险公司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限额10万元。若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确知没有死亡,全额退还赔付金额。
造成人身残疾的,按具体人身残疾程度分等级给予赔付:一级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二级伤残最高赔付7.5万元;三级伤残最高赔付6万元;四级伤残最高赔付4.5万元;五级伤残最高赔付3万元。
如未办暂住证
只赔约定额70%
不过,对于非石狮籍、未办理暂住证等人员,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只能按照对应的约定赔偿限额的70%进行赔付,但在事件发生时,要及时与保险部门取得联系。
【农房保险】
受灾房屋
每间赔付1000元
另据石狮市民政局规定,今年初至年底,凡是石狮境内本地农村住户的房屋建筑和个人,因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或伤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石狮为全市61267户农村住户投保,今年财政共投入323489.76元,每户保险最高理赔金额达5000元。
具体标准是,自然灾害后,受灾农户损失在100元(含)以下者不予赔付。理赔统一按间计算,每间平房完全损毁,赔付1000元;楼房楼上、楼下两间完全损毁,合计赔付2000元;每间厨房完全损毁赔付600元。房屋受损时,每间房屋屋面瓦片损失按每平方米50元进行赔偿,总金额不超2500元,享受低保农户,在遭遇房屋全损的情况下,还可再获10000元额外保障。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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