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紧给房子办个“户籍”吧●追踪
□早报记者姚炳辉
登记簿是房子的“户籍”,但并不像户口簿可以随身携带。这两天,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产权证的市民发现依然只能领到房产证,而没有房屋登记簿。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办证大厅相关负责人解释:房屋登记簿作为电子介质,只存在房屋登记机构,房主有需要时可查询。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房屋登记机构制作和管理的,用于记载房屋基本状况、房屋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事项的特定簿册。登记簿是房管部门的备案根据,在房产证产生之前就存在了。
作为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电子档案,登记簿由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录入管理,市民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房产办证大厅办理业务时,办理程序与往常无异。只是有需要时,可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查询登记簿。对于7月1日前办理房产证的市民,不需再次登记,房管部门将原有信息转录到房屋登记簿上,争取在2010年前全面建立房屋登记簿。
据介绍,房产证是房屋的惟一合法凭证。房产证可对外证明房屋权属,有着法律效力,可作抵押。只有当房产证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均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实施登记簿制度后,还将简化相关手续。基于登记簿的法律地位,今后市民如果遗失房产证需补办,只要刊登遗失声明后就能到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而登记机关将按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予以补办。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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