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红印”手续年底截止,逾期将不再享受厦门市民待遇,目前仍有20894人未办理
手持“蓝印户口”已满5年但还未转“红印”的市民要赶紧办理相关手续了,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蓝印”转“红印”的手续到今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办理,这也意味着从明年开始,“蓝印户口”将正式退出厦门。 厦门自1993年以来实施的“蓝印户口”政策,对厦门吸引外资,促进房地产,解决群众生活、工作及子女就学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2003年5月厦门出台《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并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取消 “农业”、“非农业”等二元户口,凡投资、购房、投靠直系亲属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直接办理常住户口,“蓝印户口”作为常住户口的过渡已失去存在的政策环境。 据悉,从1993年至2003年7月31日,厦门市共办理 “蓝印户口”67954人,至今已转为本市常住户口47060人,还有20894人未转。 警方表示,已经获得蓝印户口的,自公安机关批准之日起满5年,未曾被治安处罚、拘留、劳教、刑事处罚,并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分期分批转为本市常住户口。 因考虑到个别市民的特殊情况,市局户政处昨日作出规定:未能在7月31日前办理的,酌情延期至2008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再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手续,“也就是说到今年底‘蓝印户口’持有者没有办理手续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厦门市民待遇了。”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管理科科长杨峰说,希望看到消息后满足条件的市民尽快前往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手续 办理“蓝印转常住户口”手续时市民需提供:1、“蓝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5年内未曾被治安处罚、拘留、劳教、刑事处罚的证明;2、“蓝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5年内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蓝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核准。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持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其中思明、湖里区到市公安局户政办证大厅申请。
来源: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曾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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