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0月12日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尽管国税总局负责人表示物业税的开征尚无明确的时间表,但是物业税的征收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事。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税征收有助于抑制投资性购房,但是目前尚不具备征收条件。
10省市空转试点
据国家税务总局新闻负责人马方明表示,物业税征收尚无明确的时间表。目前物业税还处于空转试点阶段,现在物业税空转的省市已达到10个。
按照统一部署,物业税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10个省市进行房地产空转试点。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中,也提及要“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9月中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了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动员和培训会议。
据了解,第一批试点省市两年来在不断完善与丰富相关数据和测算结果。模拟试点的数据、工作程序都是真实的。模拟的时候也在讨论是按房屋的评估原值征收还是按比例征收。原则就是要找到老百姓能够接受的税基、税率、税负。
征收条件尚不成熟
尽管物业税的空转模拟已经在两年前展开,但实际征收的条件尚不成熟,目前正在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政策制定者对于税率、税基、征收对象等问题还未取得一致,以及产权的梳理、评估中介市场的整顿、全国房源普查工作也未全面展开,物业税开征还需要准备时间。
“开征物业税的初衷是好的,但却让人疑问重重。”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他分析道,物业税在试点城市已经空转好几年,再加上目前各方对房价的忧虑,物业税进入实转理所当然。但开征物业税却让人疑问重重,首先,物业税的税基该如何确定,是以财产税来征收还是以赢取租金的不动产物业来征收?其次,税率该如何界定,对保有环节征税是不是意味着应该减轻购置环节的税收?第三,开征物业税肯定要涉及减免,但由于我国目前对个人财产统计数据的不完整,这对如何减免也造成了很大的操作难度。
北京两年的物业税空转也反映出诸多问题尚待解决,一是需要对房产的各种数据进行信息共享,而目前的体制是房产和土地信息分别掌握在建设和国土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并没有共享;二是关于物业税实行后的免税范围和减免幅度都需要明确规定;三是物业税如果实施就必须实行城乡一体,不能仅在城市中实施,这在现实中也有一定难度。
另外,物业税涉及到的是整个税制的改革,还要避免与现在其他税种的重合。
抑制投资性购房
物业税一旦开征,将会对京城房地产市场带来不小的冲击,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总裁Bill认为,中国部分城市征收物业税,将对投资性购房需求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Bill表示,推动目前房价上涨的重要动力,是需求尤其是投资性购房需求过于旺盛。近年来,国家宏观调控在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同时,更多着眼于控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提高住房首付款比例、调高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房贷利率等政策,影响最大的就是投资性购房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试点省市选择部分省市实行物业税“实转”,将对这些省市的投资性购房需求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提高房贷利率,征收物业税,意味着购房者持有物业的成本在增加,而投资成本上升,就会影响投资收益。一部分投资者可能选择将手中的物业转让,一部分准备购房的投资者则可能选择暂时观望。将部分投资性购房需求挤出房地产市场,有助于消减这些城市的房地产泡沫,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链接:何为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财产保有环节的一个税种。从税制原理来看,居民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财产越多,其税基就可能越大。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www.crei.cn) (作者: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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